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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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

供应链金融行业发展系列之——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

2021年政府报告首提“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并定下了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百分之六以上的目标。

2021年政府报告首提“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并定下了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百分之六以上的目标。在目前复杂的国际环境下,发展经济内循环成为拉动经济进一步增长的重要手段,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单独提及“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这不仅意味着供应链金融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更意味着供应链金融将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创新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扩大有效投资等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1、供应链金融的政策支持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提到,鼓励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发展线上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模式。

 

2020年9月,央行、银保监会等八部委发布的《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我国出台的首份供应链金融指导性文件,《意见》涵盖了供应链金融的内涵和发展方向、发展规范和产品创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策支持体系、风险保障支持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3条政策要求和措施,完整的包含了供应链金融的行业体系。

 

自此之后,各地供应链金融支持政策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如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连同山西其他几部门发布的《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年12月天津自贸区管委会发布的《关于促进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山东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出台《关于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融合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通知》等等。

 

供应链金融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等方面的作用已经得到了国家层面的认可和扶持,为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升级和国家战略布局,供应链金融应以服务供应链产业链完整稳定为出发点和宗旨,顺应产业组织形态的变化,加快创新和规范发展,推动产业链修复重构和优化升级,加大对国家战略布局及关键领域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2、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末,中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16.41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1%;产成品存货4.60万亿元,增长7.5%。而应收账款、存货则是中小微企业的主要资产,也是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土壤,如此庞大的市场意味着供应链金融有着极大的发展空间。

 

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我国存在已久,长期以来,中小企业创造了我国70%的GDP,提供了80%的就业岗位,但是占据的融资比例却不到30%。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中小企业资金需求高频率、小金额、快周转、强时效,层层审批不但时间周期长,更耗费极大的人力成本。对银行来说,中小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要远远高于大型企业,在商业银行追求利润最大化与风险最小化的利益驱动下,自然难以获得青睐。

 

同时,中小企业处于发展初期,自身资产往往不足,难以充当贷款担保,中小企业行业竞争力较低,经营风险大,进一步加剧了银行的回款风险,管理制度上的不健全,也增加了银行信用审核的难度,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存在。

 

供应链金融通过对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信息的整合,打消金融机构顾虑,解决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用审核问题,在真实交易背景下,构建了供应链中占主导地位的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一体化的金融供给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通过供应链金融,金融机构可以利用核心企业的信用优势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既解决了信用担保问题,又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3、基建供应链金融的发展

 

2021政府工作报告中,作为促进内循环的重要举措,基建政策也再被重点提及,除了传统基建项目外,新基建、老校区改造、乡村建设同样成为重点。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万亿元,优先支持在建工程,合理扩大使用范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100亿元。继续支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工程,推进“两新一重”建设,实施一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现代物流体系。

 

政府投资更多向惠及面广的民生项目倾斜,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万个,提升县城公共服务水平。简化投资审批程序,推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进一步拆除妨碍民间投资的各种藩篱,在更多领域让社会资本进得来、能发展、有作为。

 

随着我国城镇化率的逐渐提升,城市建设趋于完善,现有的基建投资呈现出下沉式发展的趋势,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及要进一步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和乡村建设。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稳步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深化供销社、集体林权、国有林区林场、农垦等改革。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壮大县域经济。

 

供应链金融融入基建领域,是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的重要举措。基建供应链金融可以增加企业的融资渠道,帮助地方政府调整城投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企业或地方政府的资产负债率。同时,基建供应链金融将城投平台、金融机构、建筑企业及其上下游供应商等参与方链接在一起,深度融合,基于基建领域的丰富业务场景与银行、保险、保理、券商、信托等金融机构的业务相衔接,为基础建设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和发展方向。

 

供应链金融,作为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抓手,在十四五时期的政策支持下,会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创新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扩大有效投资等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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