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
推动供应链金融与大数据智能产业协同发展,重庆市发布金融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发布《重庆市江津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专栏6中提出了江津区供应链金融重点规划。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发布《重庆市江津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专栏6中提出了江津区供应链金融重点规划。
促进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发展。以产业和项目为牵引,供应链金融与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协同发展,形成“大数据产业+金融”新样板。
发挥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的大数据产业技术优势为供应链金融增效赋能,有效整合供应链第三方数据与业务功能,解决供应链金融基础数据不完善、信息流通不顺畅等问题,为供应链金融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信息支撑。发挥供应链金融的创新服务功能,吸引大数据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入驻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扩大江津区大数据产业市场需求,帮助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加速成为重庆市工业大数据集散地。
下附全文:
重庆市江津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规划
《重庆市江津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依据《重庆市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远景目标纲要》科学编制,主要阐明未来五年全区金融业发展战略,明确政府金融工作重点,引导规范金融市场主体行为,对发挥好金融促进实体经济增长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是推进全区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行动指南和重要依据。
第一章 “十三五”金融业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全区金融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宏观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金融工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勇于实践,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金融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金融业规模不断扩大,金融组织体系逐步健全,金融营商环境持续改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金融总量稳步提升
“十三五”时期,金融业规模持续扩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不断提高。截至2020年末,金融业增加值45.4亿元,是2015年的3.4倍,年均增长28.1%。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4.1%,较2015年提高1.9个百分点。金融机构全口径税收为3.4亿元,较2015年增长18.0%,金融业的发展对全区税收收入和GDP贡献逐年提高,逐步向支柱产业靠拢。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127.4亿元,较2015年增长74.1%,人民币贷款余额819.4亿元,较2015年增长100.5%,存贷款总额稳居渝西片区第一。保费收入34.6亿元,较2015年增长96.8%,保险赔款及给付6.9亿元,较2015年增长16.2%。保险深度3.1%,较2015年增长0.2个百分点,保险密度2547.8元/人,较2015年增长1227元/人。证券行业实现A、B股开户46441户,股票、基金及国债现货交易额289.3亿元。
二、金融组织体系逐渐完善
金融机构数量持续增长,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富滇银行、中信银行、华西证券、百年人寿、中国人寿财险、平安银行在津分支机构相继落户江津,全区逐步形成以银行、保险、证券为主体,融资担保、小额贷款等多种金融业态并举的金融组织体系。截至2020年末,全区中央金融监管机构2家(人民银行江津中心支行、江津银保监分局);金融机构66家,较2015增加15家,金融从业人员近8500人。银行业金融机构22家,营业网点266个,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大型国有银行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9家,地方城商行4家,法人银行机构2家。证券机构3家,银河证券、西南证券和华西证券分别在津设立营业部。保险机构26家,营业网点52个,其中财险公司、寿险公司各13家。地方新型金融机构15家,其中小额贷款公司3家,融资性担保公司4家,典当公司2家,基金6支。
三、金融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全区金融业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推进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融资可得性、便利性和普惠性提升明显,打通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堵点难点取得实质性成效,金融支持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创新政银企合作共担风险模式,定向推广“增信贷”“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等产品业务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均未超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2倍。截至2020年末,“增信贷”累计支持79家企业贷款1.2亿元;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累计支持391家科技型企业贷款7.8亿元,贷款增量和累计获贷额居全市第一;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累计支持221家企业授信2.7亿元;“助保贷”“银政通”累计支持企业贷款4亿元。二是设立区级应急转贷周转金,自2016年以来累计帮助1012家企业使用续贷周转资金80.3亿元,成功为企业节省“过桥”资金1379万元。三是深化政银企对接,落实各类金融纾困政策。搭建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协调促成企业融资6.8亿元。设立民营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中心,20家银行轮值服务,为企业提供货币信贷政策咨询、贷款产品介绍和贷款受理一站式金融服务,截至2020年末,累计对接269家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成功发放贷款3.1亿元。充分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贷款延期还本、续贷展期等金融支持政策帮助企业缓解融资困境,共计为1.1万家企业提供信贷支持114.2亿元。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截至2020年末,2754户小微企业获得首贷16.7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47亿元,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29.6亿元。四是积极扶持企业上市,拓宽融资渠道。成立江津区企业改制、挂牌上市工作联席会,组建区级拟挂牌上市企业储备库,专门出台15条鼓励扶持政策和企业挂牌上市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规程,重点从企业入库、股改、挂牌、上市全过程的关键节点给予及时补助,大力助推和扶持企业到主板、新三板和重庆OTC挂牌上市。截至2020年末,全区上市企业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重庆OTC挂牌企业53家,区拟挂牌上市企业储备库在库企业37家,较2015年,新增辅导备案企业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重庆OTC挂牌企业49家。
四、金融服务“三农”精准到位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部署,全力推动金融资源向“三农”领域倾斜,有效盘活了农村资产,农村居民获贷率得到进一步提高。一是圆满完成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2016年,以《江津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统领,创新构建农村信用体系、农房权属体系、抵押登记服务体系和价值评估体系“四个体系”和流转交易机制、抵押处置机制、风险分担机制“三个机制”为配套的“1+7”制度体系,为试点工作护航。截至2020年末,农村居民房屋抵押贷款累计投放1.4万笔、69.1亿元,有效唤醒农房“沉睡”资源,缓解了农户融资难问题,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江津经验。二是农村金融服务明显改善。截至2020年末,全区172个行政村已设立助农取款服务点408个,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解决了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全区涉农贷款余额179.8亿元,较2015年增长22.2%。三是金融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以扶贫小额信贷为抓手,出台专项工作方案及配套制度,建立1216万元风险补偿金池,组织5家银行作为主办银行划片包干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截至2020年末,全区扶贫小额信贷累计投放5180户次、1.3亿元,历年累计获贷率61.7%,逾期不良率为0,为脱贫户发展产业及时提供了源头活水。
五、金融风险防范扎实稳固
金融法治环境趋好,非法集资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完善,打非高压态势持续保持,未发生因非法集资导致的大规模到市进京集访或极端事件。非法集资积案化解取得重大突破,非法集资案件累计结案34件,累计结案率61.8%。各项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落实到位,妥善应对和有效处置了金融风险,有力保护了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合法权益。持续规范地方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对小贷、担保等地方性金融机构实行严格监管,推动地方金融放贷行业秩序持续向好。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和管理力度,做到应核尽核。截至2020年末,全区不良贷款余额3.2亿元,不良贷款率0.4%,比2015年末降低0.1个百分点。
“十三五”各项金融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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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十四五”金融业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金融业发展既迎来新趋势新机遇,也面临诸多问题挑战,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
一、发展优势
(一)处于重大战略机遇期。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党中央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江津迎来了深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多重重大发展机遇。同时,重庆在推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打造高新区升级版,建设西部(重庆)科学城、西部陆海新通道运营中心、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上赋予江津新的定位和使命。金融方面,重庆加快建设内陆国际金融中心、共建西部金融中心,释放出大量政策红利,更是直接为江津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力、创造了新的发展契机。
(二)区位优势明显。
江津区是重庆南向对外开放门户、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重要战略支点,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门户枢纽和主城都市区同城化发展先行区,具有沟通南北、承东启西的独特交通区位。目前,江津区已迈入加快构建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新阶段,紧邻重庆新机场,对外高速公路、铁路、长江黄金水道等重大交通互联互通水平不断提升,轨道交通5号线等开通在即,为金融机构来津设立机构、拓展金融业务提供了交通便利,有利于汇聚各类金融市场主体,将金融服务辐射范围拓展至川南、黔北和滇东北地区。
(三)产业实力雄厚。
江津区拥有消费品工业、装备制造、汽摩、材料等优势明显产业,同时,玖龙纸业、重庆建工、赛迪重工等重庆百强重点工业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为持续发展现代金融业提供了雄厚的产业基础。打造科学城南部商贸中心、重庆重要的综合物流基地及升级江津综合保税区,也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带来不可多得的新机遇。
二、存在问题和面临的形势
从“十三五”规划完成度上看,虽然各项金融业指标增长迅速,但受宏观去杠杆进程持续推进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规划目标未达预期。作为重庆市打造内陆国际金融中心的桥头堡,江津金融业面临新的发展挑战。
(一)金融综合实力有待加强。
一是江津区金融业规模与主城区相比还不够大,缺少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地方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产业区域分布还不够合理。二是产融结合力度有待深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还不够完善,信贷资金向大企业、大项目集中,民营企业结构性融资难题仍然存在,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三是金融开放创新有待推进。金融对外开放影响力不够,金融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金融产品丰富程度有限。四是金融生态环境有待优化。金融信用体系、金融文化体系、金融人才体系等建设有待加强。
(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金融格局演变。
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经济逆全球化叠加,加速全球经济政治格局深刻变化、国际力量深刻调整,东西方金融力量对比加速演变。国际金融市场持续动荡,“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频发,未来面临的国内外金融环境更加复杂严峻,对金融安全带来新矛盾新挑战。
(三)高质量发展要求金融业担当新使命。
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新发展阶段。金融业应当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承担推进现代金融发展、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新重任。江津区金融业的市场结构、经营理念、创新能力、服务水平须加快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第三章“十四五”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定位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及内陆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围绕金融组织机构、金融产品服务、金融基础设施等核心体系建设,增强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新动能,塑造金融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新格局,提升金融资源配置和风险防控能力,使金融业成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金融工作的坚强政治保证。江津区金融系统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 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金融工作放在大局中思考、谋划和定位,全面落实国家和市、区两级的重大金融政策及决策部署。
(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
完善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疏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渠道,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努力增强金融资源配置与供给的公平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三)坚持金融开放创新。
金融创新是提升金融业服务水平和竞争力的关键。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全力推动金融政策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业态创新、组织创新、产品和服务创新,积蓄金融发展新动力。持续推进金融业高水平双向开放,争取国家、市级关于各项金融改革开放先行先试机会,深化各类区域金融合作,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四)坚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贯穿金融工作始终的基本原则,稳妥处理好经济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提升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管控水平。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严惩逃废债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三、“十四五”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重庆市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目标,开辟金融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着力提升金融业综合实力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水平,成功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到“十四五”结束,形成金融功能强、服务水平高、运行效能好、生态环境优、人才梯次全的金融发展新态势,建成立足渝西,辐射川南、黔北和滇东北地区的金融高地,成为重庆打造内陆国际金融中心、共建西部金融中心的重要支点。
(一)金融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力争实现金融业增加值60亿元,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5%,主要金融指标年递增率居于渝西地区前列。到2025年,各类金融机构达75家(银行24家、保险30家、证券4家、地方新型金融机构17家),形成门类齐全、机构集聚、经营稳健、独具特色的金融组织体系。人民币存款余额突破1500亿元,贷款余额突破1200亿元,存贷比提高到80%。保费收入超过50亿元,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区域生产总值)高于4%,保险密度(保费收入/常住人口)超过3500元/人。金融业全口径税收4.5亿元,区级税收2亿元。全区新增上市企业4家。
(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全面提升。
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质效进一步提升,服务市、区两级重大战略、重大平台、产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更加有力,服务标志性产业链供应链取得显著成效。服务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更加丰富,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充分缓解,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金融开放创新成效显著。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泸津金融协同发展、江津综合保税区金融建设、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项目金融服务建设迈上新台阶,金融开放创新成果显现,贸易、结算和投资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跨境人民币投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跨境人民币结算、进出境消费结算、跨境电子商务结算、保税物流结算等各项指标居于全市前列。力争到“十四五”结束,建成具有较强辐射力和竞争力的金融高地,成为重庆内陆国际金融中心、西部金融中心的重要板块。
(四)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
金融信用环境、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金融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金融安全得到稳定加强。金融发展配套政策及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类金融中介机构服务水平全面提升。银行业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继续保持全市较低水平。政府、高校和产业合作互动平台功能不断延伸,金融多层次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金融竞争软实力大幅提升。到“十四五”结束,诚实守信、依法合规、创新发展的新金融生态环境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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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加快产业集聚步伐
大力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断完善银行、证券、保险等持牌金融机构体系,鼓励和规范发展各类民营金融机构,加快发展专业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不断丰富金融业态,做大地方金融市场,形成滨江新城传统金融集聚区和双福创新金融集聚区。
(一)进一步完善持牌金融机构体系。
1.做大做强传统金融机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争取全国性银行、保险机构、证券机构来津设立高级别分支机构,鼓励现有在津金融分支机构提升管理层级,争取更高的审批权限及金融产品开发权限,推进业务整合与流程再造,转变业务发展模式和盈利模式,延伸业务辐射范围,鼓励开发适合江津市场的特色金融产品,培育金融服务品牌。鼓励江津石银村镇银行发挥本土优势,坚持支农支小战略定位,大胆创新金融产品,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打造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村镇银行”机构。引导传统金融机构往滨江新城迁移,形成初具规模的金融集聚区。
2.丰富金融机构牌照门类。支持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各类持牌金融机构来津设立分支机构。吸引外资银行机构、保险机构设立分支机构,丰富现有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二)鼓励和规范发展地方新型金融机构。
1.引导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增加注册资本金提高担保实力,深化银担合作,增强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服务功能。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坚持准公共产品定位,弥补市场不足,小微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和户数占比、担保费率实现“两增一降”,建立“能担、愿担、敢担”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再融资担保公司,改善和提升行业抗风险能力和服务能力。
2.促进小额贷款行业创新发展。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规模,根据自身特点找准定位,以小额分散原则经营放贷业务,提升对涉农领域、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探索研发直接服务小微、“三农”的产品和服务,鼓励开发针对民营企业的纯信用贷款产品。
3.推动融资租赁赋能产业发展。加大对融资租赁业招商力度,积极引导在津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发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鼓励企业及社会机构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实现融资,提升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促进融资租赁业与核心产业联动,助力核心企业拓宽上下游企业融资渠道,不断提高服务重点产业的能力和水平,扩大融资租赁业影响力。
4.支持典当行专业化发展。持续发挥典当行“灵活、快速、便捷”特点,满足个人和小微企业应急融资需求。引导典当行回归民品典当业务本源,逐步压缩房地产典当业务比重,着重培养与行业相关的评估师、鉴定师等专业人才,打造与现代典当行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人才队伍。
(三)培育发展专业金融中介服务机构。
大力引进和扶持会计、审计、律师、资产评估、公证等中介机构,支持本地优质中介服务机构通过兼并重组和连锁经营等方式发展壮大、做优做强,形成功能完善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规范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能力,为金融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专栏2:优化金融空间布局 |
打造滨江新城传统金融集聚区。以滨江新城商务区为载体,加快推进几江、鼎山街道的银行、保险、证券机构及金融监管机构向滨江新城迁移,形成传统金融机构集聚优势。延伸金融产业辐射范围,在周边区域形成商业、居住等扩展功能区、辐射区。提升金融核心服务能力,支持传统金融机构发展与金融业配套的培训、商务、会展等业态。吸引更多国内金融机构入驻滨江新城商务区,实现全国十二家股份制银行集聚,形成全区金融业发展的核心区域、金融资源配置中心和决策中心。 打造双福创新金融集聚区。充分发挥科学城南部科技创新中心政策优势,以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环交通大学创新生态圈、高效智能制造产业生态圈为依托,吸引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向双福新区商务楼宇集聚。着力拓展金融创新服务功能,探索打造科技创新项目、信息技术项目与金融资本高效对接的“资本谷”,形成全区金融发展的新动力。 |
二、完善资本市场体系,提升资源配置水平
(一)加大企业上市推动力度。
1.扩充拟挂牌上市企业储备库。按照“培育一批、股改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路径,定期分行业对辖内规上企业开展全面摸排,重点以江津区支柱产业、优势产业企业为主,根据上市条件,及时筛选出主营业务突出、经营业绩良好、发展潜力较大的挂牌上市后备企业,纳入区拟挂牌上市企业储备库。根据企业发展状况及计划,建立以主板、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重庆OTC等不同平台为目标的储备库梯队。对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择优汰劣。
2.加快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根据储备库企业规模、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在主办券商和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指导下,积极帮助企业制定合理的股改和挂牌上市方案,降低企业股改成本,对接引进战略投资者,有序推动储备库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鼓励有上市发展战略的新设市场主体初始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
3.分类推进企业选择挂牌上市路径。坚持境内和境外上市、直接和间接上市并重。立足沪、深、北市场上市主渠道,积极推动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在沪深北交易市场上市;科技含量较高、成长性较好、规模不大的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发展潜力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规模较小企业,在新三板、重庆OTC挂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资产置换、吸收合并等方式探索“借壳”上市;对外向型或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鼓励境外上市,努力使江津区挂牌上市企业行业分布更广泛、产业结构更合理、目标市场更全面。
专栏3:全面提升经济证券化水平计划 |
明确上市目标。根据《江津区提升经济证券化水平行动计划(2018-2022年)》(江津府办发〔2019〕2号),在2022年前需新增上市企业2家。结合拟上市企业意愿及发展情况,力争在2025年前实现新增4家上市企业的目标。 强化储备库拟上市企业培育。形成以10家重点拟上市企业为代表的区级拟上市企业储备库,强化上市后备力量培育。组织拟上市企业参加上交所、深交所举办的上市专题培训,举办上市企业与拟上市企业沙龙,加强上市辅导资源的引入、对接。 加强上市企业服务及引导。组织相关部门走访上市企业,调研企业发展状况,协调解决企业在上市过程的重难点问题。支持上市企业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提升上市企业质量,防止存量上市企业流失。 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江津网、江津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挂牌上市鼓励政策,营造企业挂牌上市良好氛围。 引导基金公司入津。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引导基金公司来津落户,整合股权投资上下游资源,完善江津区金融投资市场,鼓励股权融资在辖内企业的推广,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
(二)积极拓展债券市场。
1.支持利用各类债券工具融资。支持龙头企业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各类债券,鼓励中小型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充分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发展其他固定收益、资产证券化、资产支持票据、超短期融资券、优先股等创新产品。积极争取沪、深、北交易所各类债券创新产品先行先试,满足企业和特定投资者的需求。深度对接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推进中小企业发行可转债。
2.培养债券市场中介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机构等来津开展债券承销业务。鼓励外部机构为江津各类债券发行提供风险评估、信用评级、融资担保等中介服务业务。
(三)鼓励企业并购重组。
1.引导上市企业规范化发展。促进江津区上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诚信建设,实现透明运营、规范运作。支持上市企业探索并规范激励机制,鼓励上市企业建立市值管理制度。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规范上市企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行为,保障公司独立主体地位,稳妥做好退市、摘牌工作。支持机构投资者对上市企业治理发挥外部制约作用。
2.支持企业并购重组。支持上市企业、民营龙头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鼓励民营资本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进入基础设施、公共事业、金融服务和社会事业相关领域。探索通过组建专项基金、境内外银团贷款等方式,支持上市企业实施跨境并购。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筹集兼并重组资金。支持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并购基金和证券、信托以及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向企业提供直接投资、委托贷款、过桥贷款等融资支持。
(四)大力培育股权投资市场。
1.加大股权投资力度。在双福创新金融集聚区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储备优质项目,吸引国内外股权投资基金来津投资。稳步探索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QDLP)业务,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开展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推动开展合格境外投资者境内投资(QFLP)业务,吸引境外资金投资江津区产业项目。
2.推动股权投资发展。鼓励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种子基金等为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重点聚焦先进制造、大健康、互联网、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领域。探索建设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上市后备企业的特色体系,形成股权投资发展的良性循环,带动地方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
三、完善保险市场体系,拓展保险保障功能
(一)做大保险市场规模。
鼓励保险机构积极运用新兴科技加快拓展销售渠道,创新服务模式,提供个性化、定制化产品。引导有条件的保险机构进一步降低保险产品费率,增强产品吸引力和保障能力。强化保险市场行为监管,规范保险营销行为,持续改善理赔服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保险正面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保险意识。
(二)充分发挥保险民生保障功能。
丰富保险产品、保险服务,充分发挥保险促进社会稳定的保障功能。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保工作,提高保障水平。充分运用商业保险机制,服务政府职能转变,大力发展医疗、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建筑质量、校园安全等方面关系公众安全的责任保险,探索开展重点领域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巨灾保险体系,结合江津区灾害特点及赔付情况,继续丰富巨灾保险产品类型,深化巨灾保险、公共安全事故保险和特殊人群保险成果。做好“综合防贫保险”试点,推动政策性保险扩面增量提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充分发挥保险经济助推功能。
全面提高保险业对社会经济风险的保障和管理能力。推广市级政策性农业保险,建立以市、区两级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商业性农业保险同步发展的农业保险体系,实现应保尽保。根据江津农业产业特点,加大收益、价格类保险创新力度。积极发展保证保险,推广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促进居民消费潜力释放;积极发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为市场经营主体盘活资金。积极发展文化产业保险、物流保险,探索演艺、会展等新兴保险业务,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稳步发展住房、汽车、教育、旅游等领域保险服务,促进居民消费升级。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的作用,支持开展船舶保险、货运保险等业务助推江津综保区发展。
(四)加大保险资金投入力度。
鼓励保险资金以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等模式参与江津区民生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为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争取保险资金运用创新试点,探索通过资产抵质押、股债结合等方式,为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三农”等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四、筑牢普惠金融体系,夯实金融供给能力
推动普惠金融加快发展,健全多元化广覆盖的普惠金融供给体系,大力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加快推进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各类便民金融服务站点,推广符合居民差异化需求和农业发展规律的保险产品,全面助力乡村振兴,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弱势群体充分享受普惠金融和现代金融带来的便利。
(一)健全普惠金融供给体系。
1.鼓励政策性银行加强普惠服务。鼓励农发行江津支行以批发资金转贷形式与其他持牌金融机构合作,积极为基础设施、特色农林产业等提供长期资金,加大对粮食加工、重大水利工程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助力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支持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加大对江津区农产品出口信贷及境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
2.增强商业银行支农支小能力。支持大型国有银行做好普惠金融事业部推进工作,鼓励银行机构设立普惠金融专营部门或特色分支机构。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三农”资金投入,支持重庆银行、三峡银行、农商行、村镇银行等落实支农支小再贷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等货币政策工具,发挥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主力军作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低成本金融服务。力争至2025年末,全区设立1个普惠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余额达230亿元,支农支小再贷款运用在全市排名前列。
3.引导地方金融机构推广普惠金融。引导村镇银行坚守支农支小战略定位,发挥好地缘、人缘优势,加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董事长主抓“三农”工作。引导区诚信担保公司完善与普惠金融相适应的内部绩效考核、薪酬激励和尽职免责机制,鼓励拓展小微企业和涉农担保业务规模、范围。支持市农业担保江津分公司推广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政策,下沉服务网点,扩大服务覆盖范围,构建全覆盖、立体化的政策服务体系,力争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平均担保费率降低至0.3%以内。
(二)推广和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
1.提升普惠信贷服务。鼓励信贷类机构结合实际提供多元化、有特色的金融产品,不断改进融资、理财、咨询等综合性金融服务,丰富就业创业金融产品。推广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发展“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等信贷模式。贯彻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督导主办行加强贷后管理,引导脱贫户将信贷资金用于生产经营,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鼓励主营业务突出、经营业绩良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进入市、区拟挂牌上市企业储备库培育,深化上市挂牌行业服务。整合产业、金融、财税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并购重组、发行债券等方式扩大融资。争取市级产业引导基金支持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
3.持续推进普惠保险。推广农民工工资保证保险,为企业减轻流动资金负担。鼓励保险机构探索“保险+”新模式,为符合标准的项目建设提供稳定资金,引导保险资金参与民生工程建设。完善政策性保险制度机制,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积极争取农业保险改革试点。开展新一轮5年期巨灾保险、公共安全事故保险和特殊人群保险,引导保险机构提升外出务工保、惠民济困保、巩固脱贫保等政策性保险服务,持续做好对外务工人员、脱贫人口等群体保障服务,降低因灾致贫返贫风险。力争到2025年,全区政策性保险实现保费收入5000万元,农村居民保险保障意识明显提升。
4.创新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充分拓展国家新一代支付、征信、动产及不动产登记等基础设施的应用场景,创新对新业态、新模式、新主体的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运用数字技术覆盖盲区等技术手段推广金融产品服务,提升公众使用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能力,缓解“数字鸿沟”现象。
(三)完善普惠金融基础设施体系。
1.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金融机构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促使金融机构更加便捷、合法获取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完善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为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融资提供便利。建设“1+2+N普惠金融服务到村”基地,持续推进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信息采集,并推送重庆农村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平台,逐步形成动态化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持续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街)等创建,鼓励金融机构整村授信,不断深化全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2.完善农村产权服务机制。用好动产担保统一登记系统,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鼓励开展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盘活农村更多“沉睡”资源。
支持金融机构开展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以及大型农机具、农业设施融资租赁业务。坚持用市场化方式持续推动“三社”融合发展,引导农商行江津分行不断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供销社社有企业的金融服务信息档案并提供融资支持。
专栏4:普惠金融重点 |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程。一是“金融护绿”。支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优势产业、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清洁能源建设等项目的信贷支持。二是“资智回乡”。通过创业担保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等政策,支持传统农业、文旅餐饮、电商物流等吸引青壮年回乡创业,解决乡村空心化、老龄化问题。三是“数字反哺”。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升级支付结算渠道,通过上门传授现代金融工具使用技能等服务,增加农村居民金融获得感。 推进“1+2+N普惠金融到村”基地建设。按照“打造1个普惠金融基地”为基础,建设“金融综合服务示范站、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与金融知识宣传站”2个站点为载体,开展N项行动计划为抓手的基本思路,推动全区所有银行机构、行政村参与行动,实现“1+2+N普惠金融服务到村”全覆盖。鼓励和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持续优化金融服务站布局,逐步完善金融服务功能,提档升级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使用效率。 |
五、打造金融创新体系,提升金融竞争力
(一)推动发展科技金融。
1.加强科技金融供给。
完善科技金融组织机构。加大金融招商引资力度,吸引科技金融初创公司入驻江津。鼓励国内外大数据服务商、大数据研发中心、科技金融企业、科技金融研发机构、科技金融人才培育机构向西部(重庆)科学城江津园区集聚,加大科技金融研发力度。支持金融机构通过新设或改造等方式成立科技金融部门,推行专门的经营团队及信贷管理、风险防控、考核激励等制度。加快发展法律会计、管理咨询、评估认证、创业孵化等科技金融辅助服务机构。
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银行机构深挖科技创新潜力、加大数据整合力度,在保障资金与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基于线上渠道、远程服务等方式畅通金融“绿色通道”,为人民群众和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精细化、人性化、有温度的金融服务。支持保险机构用好科技赋能,拓展保险“云投保”“云理赔”等服务,加快从销售、理赔、服务等全链条数字化转型,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度。
2.深化科技金融场景应用。推进移动支付工具多元化发展,推动金融服务向实体经济、百姓财富管理及教育、医疗、旅游等多场景拓展提升,塑造数字时代金融服务新面貌。加快各商业银行POS终端支持非接支付受理功能改造进度,推进金融IC卡发行更换工作和条码支付创新试点工作。鼓励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本地电子商务平台等接入全国性或重庆市移动金融平台,拓展移动支付应用场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智能金融设施设备投入使用,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影像识别等技术推动传统实体网点向营销型、体验型智慧网点转变,优化改进网点布局和服务流程,缩减业务办理时间,提升网点营业效率,提升居民对科技金融应用与发展体验。
3.加强科技企业金融保障。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广知识信用价值贷款,逐步扩大知识产权质押物范围,到2025年,累计为入库科技型企业累计提供融资超过15亿元。鼓励“国科联动”等本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出台江津区科创金融发展实施方案,用好重庆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及区级挂牌上市奖补政策,加强科技企业培育辅导,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挂牌上市。
4.优化科技金融发展环境。加强对科技金融发展趋势、应用标准的研究,全力支持、积极参与重庆市金融标准示范项目及金融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建设。认真落实重庆市科技金融标准“领跑者”计划,全力支持开展科技金融标准化工作,在标准研制、标准应用实施、标准宣传贯彻等方面加大资源投入。依托重庆市金融大数据服务中心,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公共服务领域数据、金融机构交易数据、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行为数据深度利用。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可视化数据展示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数据分析能力,完善风险预警机制,促进科技金融创新规范发展。
专栏5:科技金融重点 |
加速推进移动金融发展。推动校园移动金融应用,完成江津高校“校园一卡通”金融支付功能改造。结合“智慧江津”建设及智慧商圈规划,以江津区主要购物广场、社区为载体,打造移动金融示范商城和智能生活小区,实现“信息惠民、普惠金融”。到2025年,全区支持移动金融非接支付受理的POS终端占比达到100%。 支持西部(重庆)科学城江津园区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在西部(重庆)科学城江津园区设立分支机构或专营部门,加大对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内企业的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力争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改革试点业务、“科票通”再贴现等政策在科学城江津园区落地。 |
(二)深化发展供应链金融。
1.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运用区块链等技术,整合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各类信息,依托产业链闭环的真实交易场景,构建“核心企业+协同企业+链网式金融”服务模式,为核心企业及所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现金管理等一揽综合金融服务,大幅提高整条供应链的资金融通能力和流动性水平。
2.加强先进制造业金融保障。根据标志性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培育升级的金融需求,推动金融机构精准实施“一链一策一方案”服务,提供数字化、场景化、生态化、系统性的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消费品工业、装备制造、智能产业等核心制造产业的贷款支持,积极对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人民银行认可的供应链票据平台,大力发展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权利质押贷款,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稳步增长。
专栏6: 供应链金融重点 |
促进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发展。以产业和项目为牵引,供应链金融与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协同发展,形成“大数据产业+金融”新样板。发挥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的大数据产业技术优势为供应链金融增效赋能,有效整合供应链第三方数据与业务功能,解决供应链金融基础数据不完善、信息流通不顺畅等问题,为供应链金融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信息支撑。发挥供应链金融的创新服务功能,吸引大数据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入驻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扩大江津区大数据产业市场需求,帮助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加速成为重庆市工业大数据集散地。 支持综合物流基地发展。鼓励银行机构在珞璜港及白沙、先锋等物流节点增设分支机构,利用供应链金融服务协同性、集约化高的特点,为江津区建设重庆重要物流基地提供金融服务便利。鼓励金融机构根据珞璜港具备的口岸、保税、物流、仓储、商贸、交易等功能及重庆东盟商品分拨中心、双福商贸物流集散中心建设规划,提供供应链金融项下的跨境铁路提单融资、提单质押融资、商业承兑汇票保兑保贴融资、大型企业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保兑保贴融资、出口退税专用账户质押融资、保税货物抵(质)押融资等适用于物流产业发展的创新产品,大幅优化金融产品和物流产业的适配效果。 |
(三)创新发展绿色金融。
1.构建绿色金融链条。
推动绿色信贷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绿色信贷产品,探索以环境权益、节能环保项目特许经营权、绿色PPP项目收益权、碳排放权抵押贷款、排污权为抵押物的融资产品。大力争取人民银行碳减排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三个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推动绿色债券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环保类企业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发行绿色企业债、绿色公司债及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等。鼓励企业利用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政策优势,到境外发行绿色债券。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市总分行争取将已发行的绿色金融债用于江津区绿色项目(企业)。
发展绿色股权融资。加大对绿色产业的拟挂牌上市辅导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重庆OTC、新三板、科创板、创业板、主板挂牌上市融资。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不断向绿色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各类股权投资基金、保险资金以股权方式为绿色项目(企业)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鼓励发展绿色保险。支持保险机构提供环境污染责任险、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等保障服务,推动绿色保险实现稳定增长。引导保险机构提升对环境污染风险管理、低碳环保等产业的保险保障服务质量。
探索创新设立各类绿色基金。探索设立绿色信用担保基金,积极争取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绿色产业转型、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修复等经济活动。鼓励绿色私募股权基金落户江津,投资江津区绿色环保及配套产业。
2.优化绿色金融发展环境
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加强绿色金融统计和评价,定期开展绿色信贷绩效评估,加强对评估结果的运用,逐步推动辖区绿色金融业务标准化、规范化。
推动财政支持绿色金融发展。贯彻落实绿色金融激励政策,鼓励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业务增长。统筹利用现有财政资源,积极引导政银担风险分担、应急周转资金等金融资源用于绿色金融发展。
专栏7: 绿色金融重点 |
建立绿色项目(企业)“双库”管理模式。以重庆市绿色项目(企业)认证标准为基础,依托“长江绿融通”绿色金融大数据综合服务系统,持续建立完善全区绿色项目(企业)融资落地库,逐步形成“绿色项目(企业)标准储备库+融资落地库”的双库管理模式。 增加绿色金融信贷供给。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绿色金融的信贷资源倾斜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向上级行争取在津设立绿色信贷业务中心或绿色信贷专营分支机构,配备专业的绿色信贷工作人员,加强对绿色信贷业务培训。鼓励银行机构创新发展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探索绿色信贷授信、审批及贷后风险管理模式,力争到2025年,实现绿色信贷余额100亿元。 |
六、构建金融开放体系,扩大金融影响力
抓住重庆打造内陆国际金融中心和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机遇,以江津综合保税区、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合作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合作为重要抓手,全面提升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扩大江津区金融辐射范围,提升江津区对外金融影响力。
(一)推进江津综保区金融开放创新。
1.优化综保区外汇服务。推动银行机构在综保区内开展适应内陆加工贸易、转口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等多种贸易业态的跨境结算服务。支持重点企业设立结算中心,做大跨境结算规模。完善外汇服务手段,配合电子口岸建设完善“单一窗口”和部门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贸易项下外汇业务网上“一站式”办理。扩大境内外汇贷款结汇范围,允许具有货物贸易出口背景的境内外汇贷款办理结汇。探索放宽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结汇限制。
2.拓宽综保区企业融资渠道。推进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提高企业境外融资杠杆率,将杠杆率由净资产的1倍提高到2倍。完善贸易融资便利化举措,进一步简化银行机构对真实性需求贸易融资业务的单证审核,提高贸易融资办理效率。支持综保区企业纳入市级产业基金支持范围,针对综保区企业缺乏有效抵质押物的特点,将市级产业基金的资金通过合规渠道转换成综保区企业融资的风险保证金,提高综保区企业贷款获得率。支持综保区贸易类企业上市,优先支持综保区优质型、潜力型企业推荐进入市级上市企业储备库,帮助企业寻求到国内各层次资本市场的上市机会,改变依靠银行贷款为主的融资方式。支持综保区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投资,将战略投资者作为一种稳定的投资合作关系,为企业开辟新的融资途径。
3.加快综保区金融机构引进。鼓励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重庆本地银行在综保区内布局外汇业务网点,帮助企业降低管理成本。争取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政策放宽适用范围,允许在江津综保区增设的银行分支机构不受重庆市银保监局新增网点计划限制;允许将综保区内银行分行级以下的机构和高管准入事项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审批,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流程,不断提高综保区银行机构准入监管效率。鼓励符合条件的证券私募基金、产业私募基金、风险私募基金以各种方式进入综保区,以支持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供应链物流企业的快速发展。发展创新型金融机构,争取在创新型金融机构的全市布局和准入门槛上给予综保区政策上支持与倾斜,引导鼓励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信托公司、投贷联动机构等金融公司进驻综保区。鼓励国内大企业集团以发起、参股或控股等多种方式参与综保区金融创新,在综保区组建金融控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与银行机构形成互补、互助、互动的金融服务格局。支持中资、外资保险机构、国际多式联运物流专业保险机构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保险业机构在综保区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引进为保险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的保险经纪、保险代理等专业性保险服务机构。
专栏8:江津综保区金融开放创新重点 |
推动多式联运“一单制”发展。鼓励银行机构为使用多式联运提单的企业提供授信、融资、国际结算等服务,吸引商业银行、保险机构、担保公司参与多式联运“一单制”应用,参照海运提单经验提供多式联运提单物权属性配套服务。组织保险机构探索开展货物运输险、物流责任险、货运代理人责任险等险种在多式联运领域的运用。 一体化推进综保区金融开放创新与中新(重庆)金融合作。将综保区金融开放创新与中新(重庆)金融合作一体化推进发展,打通双方创新政策适用通道,形成政策叠加优势,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实现两者在战略规划和功能定位互促互补,进一步帮助企业用好“两种市场、两种资源”,打造江津金融发展的新引擎。 |
(二)深化中新(重庆)金融合作。
1.推进新加坡金融机构设立。积极引进新加坡银证保机构来江津设立分支机构。充分发挥重庆企业及机构跨境融资、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等金融开放创新政策优势、人民币跨境双向资金池等金融开放创新政策优势,争取玖龙纸业等有条件的涉外企业在津设立资金营运中心,开展跨境结算,归集境内外资金开展集中收付及投融资运营。积极发挥政府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作用,吸引新加坡资产管理机构及企业来津设立跨境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充分发挥重庆市在股权投资基金人民币对外投资业务试点的政策优势,积极支持新加坡及国内的股权投资类企业来津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对外投资。争取引进新加坡企业及金融机构来津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新型机构。探索通过国有企业注资方式参与金融机构及创新型机构发起设立。
2.推进中新跨境投融资服务。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作用,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赴新加坡上市、发行本外币债券等方式引进海外资金,扩大在海外金融市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构建稳定的海外融资渠道。深化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改革试点,优化高新技术企业外债管理试点。结合企业产能需求,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大宗商品贸易融资、全供应链贸易融资、外保内贷、商业票据等跨境融资业务。加大资源统筹协调力度,支持企业通过资产重组扩大有效资产规模、增加企业及项目经营收入等,提升国际信用评级,争取降低境外发债等融资成本。做好项目的规划和储备,充分发挥政府股权投资基金的导向作用,积极引导新加坡企业及跨境股权投资机构采取PPP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或投资江津区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项目。充分发挥重庆在股权投资基金人民币对外投资业务试点的政策优势,积极吸引中西部地区企业及资金投资江津,通过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对新加坡投资。积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跨境并购贷款和项目贷款、内保外贷、跨境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业务等跨境投资金融服务。
3.打造综合化金融服务平台。重点引导新资银行和在新加坡设有分支机构的中资银行加强跨境金融合作联动,实现跨境“融资”“融智”“融商”相融合,为江津本地企业“走出去”、新资企业“走进来”搭建信息交流、项目推荐、投资咨询、财务顾问等综合化服务。
(三)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金融协同发展。
1.以政策协同推动金融协同发展。支持江津企业赴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同城化发展先行区、渝川黔区域合作共赢先行区、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重点项目或重点企业的融资,深化与泸州、开州等地政银合作。支持保险机构为成渝双城经济圈范围内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或个人提供保障保险。
2.建设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创新示范区。深入对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农业合作项目和企业,引导银行机构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新模式,大力支持毗邻地区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在江津区石蟆镇、塘河镇与合江县白鹿镇、石龙镇先行先试,按照统一标准、分别打造、共同挂牌联合建设“1+2+N普惠金融到村”基地。
3支持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建立重大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系列机制,制定毗邻地区金融突出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推动江津与毗邻地区信用信息共享,加大债委会工作机制协同,推动跨地区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债务风险联合防范各项工作开展。协调推动涉嫌跨省非法集资可疑资金风险信息监测、互警,强化对跨省非法集资风险预警、案件处置协作,落实刑民交织涉案财物、非跨省案件但有涉案资产的处置合作。推动毗邻地区反假货币工作向纵深发展,打造“组织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打击、共同预防”反假货币示范区,有效降低假币浓度。推动金融消费纠纷非诉协同解决,联合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金融知识宣传,积极协调解决跨区域金融消费纠纷,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国债管理制度创新和市场建设,推动实现储蓄国债跨区域“通售、通兑、通存”,统一开展国债通识教育,联合推动国债下乡,促进金融资源的自由流动,提升对投资者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七、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升金融软实力
(一)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
1.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持久战,持续保持打击非法集资高压态势,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风险排查、举报奖励和信息报送等纳入综治中心建设内容,做实基层“网格化”管理机制,开展好打非宣传、非法集资专项治理等常态工作,将防范渉非风险与促进行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推动有关行业主(监)管部门制定出台投资理财、私募基金、养老、教育、房地产等行业领域长效制度措施,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全面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完善执法工作程序,积极主动开展行政处置工作。有效推动挂牌督办案件和重大风险化解,全面加快陈案善后处置工作节奏,力争在“十四五”结束,实现存量案件明显下降的阶段性目标。
2.加强对银行保险机构监管,确保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公平竞争。严防银行保险机构信用风险,持续开展风险排查,督促银行机构真实反映资产质量,加大拨备计提和不良处置力度;严防银行保险机构案件风险,持续强化员工行为管理、制度流程管控及合规教育培训,形成案防长效机制;严防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强化舆情监测,完善声誉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提升声誉风险管理的敏感性、及时性、专业性。
3.持续强化地方金融监管,采取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以及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多维监管方式,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经营情况实行密切监管,进一步规范地方金融机构经营行为,促进地方金融行业合规发展。
(二)加快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深化金融机构债委会等机制建设,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鼓励江津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引进金融纠纷调解机构,“一站式”解决金融领域矛盾纠纷。拓展“信用江津”金融领域应用,鼓励金融机构使用“信用江津”数据信息,全面了解企业真实经营情况,精准分配信贷资源,提高企业融资质效。依托重庆市公共信用平台,实现与人行重庆营业管理部首贷续贷中心线上平台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打造首贷续贷中心线上平台江津信用模块,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企业和居民信用意识,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金融信用环境。
(三)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加强金融知识的教育、宣传和普及,着力推动金融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金融消费者维权意识。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金融机构营销宣传行为,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优化金融文化环境。
营造金融文化氛围,充分利用江津科技馆、聚奎大讲堂等平台资源,举办金融文化周、金融系列论坛等文化活动。加强与国内外金融机构、金融行业协会、金融中介机构、商会等组织的交流合作。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金融工作亮点和优秀案例,做好金融领域先进经验的复制推广工作。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金融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对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地方金融机构全面从严治党,选优配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地方金融干部,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全过程,为顺利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二、加强组织领导保障
充分发挥重庆市江津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三大任务,推动融入重庆内陆国际金融中心、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研究审议金融发展规划、重大事项、政策措施等,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提升金融发展统筹效率。
三、完善政策配套保障
强化金融政策与财政、国资、产业、投资、房地产、科技、商务、“三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人力社保、卫生健康等政策协同,进一步完善金融业招商、财税优惠及奖补等激励政策,充分发挥杠杆撬动作用,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金融改革与创新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不断提升创新能力与业务水平。
四、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依托江津区金融机构作为人才集聚的重要平台,探索多样化人才引进方式。鼓励江津区金融人才回归,支持金融机构以兼职、顾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人才,有效吸引海内外高层次金融人才、新兴金融领域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探索建立政府、企业、高校三位一体的培育体系,支持高校与职业学院建设一批重点金融学科和教研基地。发挥金融人才培训机构的作用,构建继续教育网络,与金融机构人才培训需求实现有效对接。
五、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强化规划评估机制,对预期性目标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取得良好成效。建立规划协调衔接机制,强化本规划与重庆市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及江津区其他专项规划的协调衔接,确保规划实施与经济社会总体发展、区域总体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等保持协调统一。加强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协同推进规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