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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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

【行业政策】《河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发布,推进绿色金融、科创金融和供应链金融发展

近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近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其中提出:推进生产服务专业化发展。鼓励和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专业服务,加快发展研发设计、商务咨询、检验检测、知识产权、质量咨询等服务,推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和供应链金融发展,提高现代物流、采购分销、生产控制、运营管理、会展等产业服务质量,规范发展线上销售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信息数据、人力资源等服务创新发展。

 

 

下附全文:

 

河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战略部署,全面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结合河北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深化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质量支撑。

 

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稳步提升,品牌影响力显著增强。经济发展质量持续提升,产品质量供给和需求更加适配,工程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现代高效,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更加突出。到2035年,质量强省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大幅跃升,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产业和区域质量优势更加明显。

 

二、全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动能提升

 

1.铸牢创新发展质量支撑。构建质量创新体系,协同开展质量技术、管理、制度创新。深化产业、区域质量和质量政策等研究,支持开展质量领域基础性、原创性研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国家和省级质检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协同推进技术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应用。

 

2.夯实绿色发展质量基础。实施传统产业重大节能低碳技术改造,开展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加快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攻关,降低企业碳排放强度。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完善和落实绿色产品认证、标识制度,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和绿色产品消费促进制度,优化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标准,实现绿色、高效利用。

 

3.增强共享发展质量保障。实施放心消费工程,健全流通和售后服务体系,推行无理由退货承诺,探索异地、异店退换货制度;完善预付卡消费部门联合治理机制。优化消费者投诉和解智慧平台,完善投诉举报直通车(ODR)机制,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三、着力推动产业和区域质量竞争力提升

 

4.突破产业基础质量瓶颈。实施一批产业基础再造项目。鼓励企业加强质量攻关。开展材料质量提升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应用验证,提高重点关键基础材料质量稳定性、一致性和适用性。发展基础制造工艺,推进与质量管理体系、数字智能和网络技术深度融合。支持通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平台软件、应用软件工程化开发。建设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着力解决跨行业、跨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

 

5.提高产业质量竞争水平。推动全省主导产业加强产业链全面质量管理,提升关键环节和领域质量管控水平。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快传统制造业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推动制造业高端、智能、绿色发展。完善服务业质量标准,以质量创新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6.突出产业集群质量引领。立足县域产业基础,培育一批质量优势突出、产业链融通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强创新技术研发,开展先进标准研制,推广卓越质量管理实践,构建质量管理协同、质量资源共享、企业分工协作的质量发展良好生态。鼓励产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7.培育区域发展质量高地。持续开展重点区域质量提升行动。结合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及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创建等,推动重点区域政府夯实质量基础设施,促进质量提升,推动质量技术服务融入区域产业发展全过程。

 

四、强力推动产品质量提升

 

8.维护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健全农产品标准、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和执法体系,建设优质农产品基地,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管理,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重点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制修订食品安全有关标准,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完善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

 

9.优化消费品质量供给。引导消费品生产企业提升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推行智能制造、精益制造。推动纺织服装、轻工等传统消费品迭代创新,打造名优产品。强化产品前瞻性功能研发,实行高端品质认证。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增加特殊群体消费品供给,提升康复辅助器具等质量。丰富优质消费品进口,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10.推动工业品提质升级。支持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有效发挥工业设计对质量提升的牵引作用。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开展关键共性质量技术、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攻关,鼓励整机与配套领域同步升级。加快传统装备智能化改造,发展高质量智能成套装备,研发新型智能产品。实施质量可靠性提升计划,推动轨道交通、节能环保、冰雪等装备产品及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实现可靠性倍增和品质升级。

 

五、大力推动工程质量提升

 

11.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工程各方主体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和质量信息档案制度。加强对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管理,实现全过程质量管控。强化政府工程质量监管责任,加强省市县三级质量监管。

 

12.提升建筑材料质量水平。加快新型建材研发与应用,推动传统建材升级换代。推行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建造模式,支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技术体系规范化。推广应用绿色建材。落实建材生产、供应单位终身责任和使用单位质量责任,强化影响结构强度和安全、耐久性关键建材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建材质量监管,加强重点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13.打造河北建造精品工程。完善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设计方案审查论证机制,提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快建筑信息模型等数字化技术集成应用,推广先进建造设备和智能建造方式。

 

六、有力推动服务质量提升

 

14.推进生产服务专业化发展。鼓励和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专业服务,加快发展研发设计、商务咨询、检验检测、知识产权、质量咨询等服务,推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和供应链金融发展,提高现代物流、采购分销、生产控制、运营管理、会展等产业服务质量,规范发展线上销售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信息数据、人力资源等服务创新发展。

 

15.加速生活服务品质升级。提升健康、托育、餐饮、文旅、体育、寄递等生活服务品质,促进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等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完善养老、护幼等服务标准,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打造旅游精品项目,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提升户外旅游等应急救援服务能力。加强交通服务业管理,引导个性化出行服务规范发展。丰富体育赛事活动、社区健身等服务项目。促进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等规范发展。

 

16.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效能。加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卫生、文体等公共设施服务质量。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便利度。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加快图书馆、博物馆数字化发展。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逐步扩大城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范围。加强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网络建设,强化科技标准支撑和物资质量保障。

 

七、有效推动企业质量提升

 

17.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鼓励企业建设质量技术创新中心,支持企业牵头组建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提升质量技术创新能力。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严格遵守质量法律法规,执行质量标准。

 

18.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构建数字化、智能化质量管控模式。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等行动,提升企业质量技术基础保障能力,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

 

19.壮大企业质量人才队伍。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设立首席质量官。鼓励省内高校加强质量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加强领导干部质量教育培训,完善质量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制度。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培育“河北工匠”。

 

八、全面推动河北品牌影响力提升

 

20.加大河北品牌培育力度。加强系列农产品和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做强做优品牌农业。加强制造业重点领域品牌培育,打造领军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产业集群品牌,提升河北制造品牌价值。加强文旅、商贸物流等服务业领域品牌培育,努力推出服务精品。

 

21.提高河北品牌管理水平。支持企业建立品牌管理体系,提升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鼓励企业加快产品设计、文化创意、技术创新与品牌建设融合,加快商标品牌化进程。支持企业申请中华老字号,做好河北老字号认定。

 

22.增强品牌保护能力。强化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等品牌培育保护,加强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和代理市场秩序整治,促进商标代理行业自律。支持企业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行为。

 

九、构建现代高效质量基础设施

 

23.构建新型标准体系。加快标准制定,提升钢铁、化工等传统产业标准水平。加强相关领域标准制修订,完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服务业、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引导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

 

24.发挥计量基础作用。建设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鼓励企业完善测量管理体系,扶持计量器具制造产业发展,促进技术创新。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

 

25.完善认证监管体系。落实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改革政策,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监管。开展认证市场净化提升行动,规范市场秩序。引导企业开展有机、绿色等高端品质认证,开展质量认证试点示范创建。

 

26.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推动检验检测服务业聚集发展,建成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加强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建立分级评价、分类监管机制。完善检验检测行业品牌选树培育、发展、保护机制,打造知名品牌。

 

27.增强协同服务效能。围绕重点区域、主要行业、关键领域,开展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开展“标准化+”行动,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促进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

 

十、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建设

 

28.加强法治建设。探索“标准化+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新模式,推行执法案卷标准化、记录方式科学化、监督管理便利化。建立健全统一高效、协调联动的质量监管执法体系,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29.完善政策制度。加强质量分析研究。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健全融资增信体系,强化金融服务,加大中小微企业质量创新金融扶持力度。

 

30.提高监管效能。推进“智慧监管”。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加强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加强重要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依法加大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假冒伪劣打击力度。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机制,强化网络平台销售商品质量监管。

 

31.推动社会共治。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支持群团组织、一线班组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引导消费者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积极曝光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32.强化区域合作。聚焦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实施,促进省际质量合作,开展质量提升、教育培训、文化交流。深化京津冀“3+X”标准协同发展,推动制定一批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

 

十一、组织保障

 

33.强化党的领导。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建立省市县统一协调的质量强省建设议事协调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34.细化政策措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本纲要主要任务与相关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要完善质量提升配套激励措施,加大相关专项资金统筹保障力度,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35.优化考评机制。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质量强省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分析评估制度。加强质量工作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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