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03

2021-12

四川省出台“十四五”金融业发展和改革规划: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延链、补链、强链!

12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四川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和改革规划》。


12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四川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和改革规划》。

 

《规划》提出: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动金融机构精准开展“一链一策一方案”服务,加强对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的金融支持。依托核心企业,构建上下游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的物流平台、信息系统、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供应链票据平台、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支持核心企业综合运用信贷、债券等工具融资,用于支付上下游企业账款,发挥核心企业对产业链的资金支持作用。聚焦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支持金融机构开展面向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信用融资和应收账款、预付款、存货、仓单等动产质押融资业务。

 

以下为《规划》全文。

 

四川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和改革规划

 

本规划依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制定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是“十四五”时期四川省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性和纲领性文件,实施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我省金融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体系日趋健全、产业质效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不断优化,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20年,全省实现金融业增加值3375.75亿元,是2015年的1.8倍,金融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6.9%。截至2020年末,全省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9.18万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7.1万亿元,较2015年末分别增长53%和84%。2020年,全省实现资本市场直接融资4206.6亿元,较2015年增长437.7%。全省保费收入2273.6亿元,较2015年增长79%;保险密度2716元/人,较2015年增长75.68%;保险深度4.7%,较2015年提高0.5个百分点。

 

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成效显著。持续推进《关于加快推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的改革实施方案》落地实施,建立健全推进国家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形成“1+X”金融政策体系,推动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资源、金融人才在成都市集聚发展,持续深化国内外金融交流合作,扩大金融产业辐射力、影响力。2020年,成都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2114.81亿元,位居中西部城市首位、全国前列。在2020年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排名中,成都市位居全球第43位,继续保持中西部第一。

 

多元化融资格局逐步形成。“十三五”时期,全省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超过4.6万亿元,其中直接融资累计达到1.1万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西部基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西部基地、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西南基地落地成都市,为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提供一站式、个性化、高效率服务。截至2020年末,全省境内外上市企业达165家,较2015年末增加49家。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服务能级进一步提升,2020年末挂牌企业达8552家,较2015年末增长2.3倍。设立成都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金融服务功能明显增强。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持续优化信贷结构,围绕“5+1”现代工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10+3“现代农业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聚焦薄弱领域,金融支持更加精准,全省银行业普惠小微、民营企业、涉农领域、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分别达到6276亿元、1.73万亿元、1.94万亿元、4146亿元。各类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在服务“三农”、小微等领域发挥了重要补充作用。聚焦抗疫服务,出台并落实金融支持疫情防控11条、复工复产19条等政策措施,截至2020年末,累计发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贷款超过368亿元,通过延期还款、续贷、展期、下调利率等措施,有力支持64万户企业复工复产,涉及贷款金额7215亿元。

 

金融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先后成立四川省金融工作局和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出台《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填补地方金融监管立法空白。组建我省首家省级城商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家民营银行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家全国性寿险公司国宝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益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获批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四川省唯品富邦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获批筹建。农村信用社改革稳步推进,全省改制组建农商行72家。成都市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圆满收官。成都市 (新都区) 、广元市、南充市、雅安市、阿坝州五地绿色金融省级创新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专利权质押融资新模式被国务院确定为首批向全国复制推广的全面创新改革经验成果。建立“ 金融顾问”制度,实施精准金融服务,2020年协调解决融资3716亿元。

 

金融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外资金融机构在川布局力度持续加大,截至2020年末,全省已开业外资银行机构16家、外资保险机构28家。2020年,全省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1366.7亿元,其中与62个共建“一带一路” 国家和地区实现跨境人民币交易481.3亿元,是2015年的2.6倍。截至2020年末,全省累计有6757家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13家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合计786亿元。自贸区金融服务创新不断深化,成功上线全国首个基于中欧班列多式联运“一单制”的跨境区块链平台“中欧e单通”。

 

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支付环境不断优化,金融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深入实施“天府金融英才”“天府金融菁英”建设工程,金融人才引进培育成效显著。积极稳妥处置重点机构金融风险,推动高风险农合机构全部摘帽。截至2020年末,全省银行业机构不良贷款率1.69%,较2015年末下降0.81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25个百分点。有序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实现在营网贷平台全部清零。2020年5月,我省因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诚实守信金融环境、维护良好金融秩序成效明显,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发展环境

 

从国际看,世界经济格局深刻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全球经济衰退风险加大,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加速重构,国际金融市场持续动荡。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我国经济率先企稳并保持稳中向好势头,对国际金融资源吸引力明显增强。全球科技蓬勃发展,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兴起,将加速金融数字化转型,并驱动传统金融业务形态、服务方式、盈利模式发生根本性变革,催生更多金融新业态新模式。这些变化为我国金融业发展带来新的风险挑战,也为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水平双向开放提供宝贵发展契机。

 

从国内看,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为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对我国供给体系、需求体系产生深刻影响,也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利率市场化改革、汇率市场化改革、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等系列改革举措深入推进,将有力推动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和金融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战略的推进实施,为科技金融、乡村金融、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创造了良好外部环境。

 

从我省看,“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多重国家战略叠加,我省在全国大局中的战略位势进一步提升,为全省金融业发展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赋予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新的历史使命,是我省吸聚高端金融要素、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全面提升金融产业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的重大历史机遇。加快构建“4+6”现代服务业体系,充分发挥金融服务业作为现代服务业体系的支柱型产业作用,为我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综合判断,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而复杂变化,我省金融业发展总体上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与此同时,我省金融业发展仍然面临一些问题,比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实力还不够强,缺乏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金融龙头企业;资本市场利用程度有待提升,上市公司数量较少且融资能力较弱;金融空间布局仍待进一步优化,成都金融极核带动作用不足,区域金融发展特色尚未凸显。面向未来,我们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对金融工作的新要求,顺应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新形势,牢牢抓住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的新机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实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金融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西部金融中心建设为抓手,以“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为重点,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优化布局、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引导作用,推动金融业与“5+1”现代工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10+3”现代农业体系联动发展,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

 

科技驱动,数字赋能。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对金融业赋能作用,加快推动金融业数字化转型,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金融业整体竞争力。坚持技术驱动与需求拉动相结合,技术突破与场景拓展相融合,有效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精准度和可得性。

 

审慎监管,健康发展。提升金融安全意识,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强化科学审慎监管,全面提高监管科技应用水平,增强金融风险应急处置能力,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推动金融业规范健康发展。

 

改革创新,开放合作。深化区域金融改革,加强区域金融合作,推动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强化与长三角、粤港澳、京津冀地区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更好服务“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落地落实,打造金融开放 发展新高地。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金融强省,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7.3%左右,基本形成金融业态丰富、产业布局优化、资源配置高效、开放合作深入、生态环境优越的金融业发展新格局,初步建成依托成都,立足西部,联合港澳,面向东亚、东南亚和南亚,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西部金融中心。

 

——金融业实力稳步提升。到2025年末,金融机构实力显著增强,打造一批金融龙头企业,形成牌照齐全、实力雄厚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功能更加完善,辐射能力进一步提升。金融科技源头创新和资源集聚能力显著增强,数字金融发展全国领先。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精准有力。到2025年末,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3.5万亿元,贷款余额达到11.5万亿元,保费收入达到3000亿元。直接融资占比稳步提高,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220家,上市公司质量进一步提升。科技金融、绿色金融、乡村金融等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金融改革开放水平全面提升。到2025年末,区域金融改革深入推进,金融空间布局更加优化。川渝金融协作机制更加健全,金融产业支撑能力显著增强。金融业开放合作更加深入,金融服务全面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进一步增强。

 

——金融生态环境达到国内一流。到2025年末,地方金融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监管服务能力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科技监管能力不断增强。金融基础设施更加完善,金融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第三章 优化四川金融体系,推动金融产业发展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促进各类金融机构集聚发展,提升资本市场综合服务效能,推进金融 数字化转型,推动金融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打造具有全国竞争力、辐射力、影响力的现代金融产业体系。

 

第一节 丰富金融业态,打造具有全国竞争力的金融机构体系

 

推动金融机构集聚。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川发起设立理财子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法人金融机构,合理布局重点金融牌照。支持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川设立区域总部、分支机构,布局资产管理中心、后台服务中心、研发中心、数据中心等功能性总部。鼓励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创新试点。

 

壮大地方法人机构。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通过补充资本金、并购整合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加快数字化转型,提升经营质效。推动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制上市。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做强做优做大国有金融资本。支持四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2020年新出台的准入规定提升实力,并依规申请金融控股公司牌照,充分发挥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平台作用,加强资源整合,打造我省金融控股集团。支持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标行业先进,提高内生发展动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城市商业银行。深化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持。支持国宝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强资本实力,加快推进全国布点布局,打造成为中西部地区领先的专业化金融机构。支持设立和做大做强地方法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发展地方金融组织。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定位,完善公司治理,规范稳健发展。推动设立省级融资担保集团,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优化风险分担机制。发挥融资租赁公司融资与融物功能,重点支持制造业企业设备更新改造和技术升级。发挥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风险处置作用,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支持商业保理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提升对“三农”、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服务能力。

 

健全专业服务体系。支持发展会计审计、法律咨询、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国内外信用评级机构、资信评估公司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支持设立市场化征信、信用评级等法人机构。加快发展金融数据处理、金融软件开发等外包服务产业。

 

第二节 优化融资结构,构建具有全国辐射力的金融市场体系

 

调整优化信贷结构。贯彻落实国家货币政策,保持全省信贷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充分发挥大中型商业银行支撑作用,推动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提升服务地方发展水平。引导银行业机构优化信贷投向,围绕重大战略、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机构增加制造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服务实施制造强省战略。引导金融机构全面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量增、面扩、价降”要求,提高信用贷款占比,加大对薄弱领域的融资支持。

 

加强直接融资服务。深入实施“五千五百”上市行动计划,动态筛选符合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进入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加强上市后备企业梯队培育。支持上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收购和分拆上市等方式,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展资源整合,增强融资能力,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引领产业优化升级。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融资,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上市、挂牌融资。依托上海证券交易所西部基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西部基地和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西南基地,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健全保险市场体系。引导保险业机构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开展保险产品与服务创新,重点发展农业保险、科技保险、绿色保险、巨灾保险等,积极发展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鼓励保险业机构参与健康养老保障体系建设,规范发展大病保险、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加快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持续推进“险资入川”,创新融资对接机制,提升保险资金对重大战略和重点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

 

做优地方要素市场。支持地方交易场所增强资本实力,提升服务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支持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构建区域环境资源权益交易体系。支持天府(四 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打造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跻身全国一流区域性股权市场行列。支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打造全省统一、规范的国有产权交易平台,探索开展数据资产交易业务。充分发挥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对乡村振兴和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助推作用。支持成都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打造集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投融资等服务于一体的创新型知识产权综合交易服务平台。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探索建立数据资产交易中心。

 

第三节 聚焦金融科技,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字金融高地

 

加强金融科技研发。支持成都市依托信息技术产业优势,加快推进金融科技基础性、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科技创新策源地。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究建设金融科技相关学科体系,推动经济金融、信息技术、数理科学等学科交叉融合,夯实金融科技理论与应用研究。支持有条件的市(州) 建立金融科技孵化园区,加大金融科技企业招引力度,推动金融科 技企业与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促进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发展。建设完善与金融科技发展相适应的基础设施。

 

深化金融科技应用。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领域研究成果在我省率先落地应用。支持成都稳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着力完善数字人民币应用生态体系,拓展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深入开展成都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积极引导持牌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申请创新测试,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支持银行业机构运用金融科技推动市场营销、客户服务、风险控制等方面的数字化转型。支持证券业机构运用金融科技开展智能投资顾问、智能投资研究、智能投资等业务创新。支持保险业机构运用金融科技开展保险定价、自动核保、智能理赔等创新,开发个性化、多样化、定制化保险产品。推动金融科技在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消费金融、贸易金融、支付清算等领域的应用。

 

保障金融信息安全。严格执行金融科技企业、金融机构数据分级分类保护、数据交易管理、数据安全审查等制度。支持行业组织、科研院所和企业参与金融科技信息安全标准制定。推动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科研院所、专业机构等开展金融数据安全风险评估、防范、处置工作协作。

 

第四章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导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省重大战略、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稳妥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构建精准高效、支撑有力的金融服务体系。

 

第一节 发展科技金融,服务科技创新

 

强化科技融资政策支持。支持成都市、绵阳市在科技金融领域先行先试,联合申建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支持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争创国家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示范区。推广“政府+保 险+担保+银行”风险共担模式,鼓励各地建立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形成多方共担风险的科技融资担保机制。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带动作用,鼓励基金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投资力度,适当提高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失败容忍度。建立政府风险投资激励和管控机制,完善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财政出资分享收益的社会资本让利机制。

 

支持科技企业直接融资。把握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机遇,推动我省科技领域独角兽企业、行业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融资。依托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专板,增强股权融资、股份转让、债券融资等服务功能。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发行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和双创债务融资工具。规范引导知识产权证券化。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投资种子期和初创期创新型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奖补力度。发挥国有股权投资机构引领示范作用,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提供综合融资服务。大力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健全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服务。

 

加大科技金融产品供给。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升级的中长期信贷支持。支持银行业机构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提高对创业企业兼并重组的金融服务水平。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等专营机构,推广“天府科创贷”,开展专利权质押、商标权质押贷款等服务。支持开展投贷联动、投债联动、投保联动试点,为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型制造业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支持保险业机构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开展专利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等服务,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融资便利。推动保险资金参与重大科技项目投资和科技型企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人才贷、成果贷、研发贷等金融产品,为创新创业提供金融支持。

 

第二节 发展乡村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完善乡村金融组织体系。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坚持县域法人地位。支持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促进线上线下渠道融合,推广数字人民币惠农场景,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普惠化、便捷化。进一步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和支持乡村振兴发展中的作用。支持商业银行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和业务优势,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打造综合化、特色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市县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统筹推进省、市、县三级政策性农业担保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农业农村资产评估服务机构。

 

丰富乡村金融产品供给。依法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大力推广大型农业机械设备、现代种养设施、运输工具等新型抵质押担保方式,鼓励开发适应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需求的金融产品。加大对“10+3”现代农业体系、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地方将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沪深交易所发行乡村振兴公司债券。按规定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多元化经营服务实体的融资服务。积极推广农业供应链金融、特色农业保险和“保险+期货”模式,提升“三农”金融服务质效。

 

优化乡村金融基础设施。支持成都市争创全国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有序推进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建设,打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充分发挥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功能,服务农村产权流转,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持续加强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推动移动支付向县域农村地区下沉。支持“农贷通”平台提档升级,打造服务全省的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第三节 发展绿色金融,服务绿色发展

 

完善绿色金融制度体系。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出台地方绿色金融相关制度。完善我省绿色企业(项目)标准,动态调整我省绿色企业(项目)库。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优化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机制,构建绿色金融统计监测体系。完善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拓展绿色金融评价结果运用场景。推动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鼓励上市企业披露环境、社会和治理绩效信息。深化省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建设。支持成都市等符合条件的市(州)争创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推动银行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支行等专营机构,扩大绿色贷款规模,创新环境权益质押融资、生态补偿质押融资等产品。支持有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发行绿色债券。依法逐步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范围,支持保险业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鼓励发展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积极发展绿色信托、绿色担保、绿色产业基金及碳基金。加强与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公司沟通协作,争取其加大对川投资力度。依托天府信用通平台,完善绿色金融数字化服务。

 

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传统制造业、能源、水利、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绿色转型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助推产业绿色转型。重点加大对节能环保、先进制造、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支持绿色资产证券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企业和科研机构绿色技术研发的支持,加快培育绿色技术创新主体与绿色技术成果,引导企业绿色转型发展。

 

第四节 发展特色金融,服务重点领域

 

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动金融机构精准开展“一链一策一方案”服务,加强对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的金融支持。依托核心企业,构建上下游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的物流平台、信息系统、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供应链票据平台、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支持核心企业综合运用信贷、债券等工具融资,用于支付上下游企业账款,发挥核心企业对产业链的资金支持作用。聚焦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支持金融机构开展面向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信用融资和应收账款、预付款、存货、仓单等动产质押融资业务。

 

加快发展普惠金融。优化“天府信用通”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深入开展“信易贷”“银税合作”“银商合作”工作。引导金融机构下沉金融服务,创新小微企业特色金融产品,加强小微企业首贷户培育和信用贷款投放,实现“扩面增量”。依据监管规则提高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增强银行业机构对小微企业“敢贷愿贷”的内生动力。积极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融资功能,提升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水平。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不合理的附加费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有序发展消费金融。引进培育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消费金融公司和个人征信机构,规范开展消费金融服务和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披露服务。拓展数字人民币在消费领域的应用。拓展移动支付使用范围,提升境外人员在境内使用移动支付的便利化水平。支持成都市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消费中心城市,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建设具有巴蜀特色的区域消费中心,鼓励发展“首店经济”“夜间经济”,创新消费金融应用场景。

 

大力发展文旅金融。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打造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加大对“十大文旅品牌”和“四大文旅走廊”重点领域、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文化和旅游园区(基地)以及数字文旅等新业态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金融资本与文旅资源、文旅产业、文旅消费深度融合。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抵质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探索开展收费权、经营权、在建项目抵质押业务,积极拓展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艺术品等质押融资产品。优化“天府文产贷”“文创通”等文旅金融产品,开发适合文化和旅游企业的融资新模式。

 

第五章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深化金融改革开放

 

把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历史机遇,围绕“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引导金融资源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推动川渝两地金融一体化发展,高标准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金融开放体系。

 

第一节 优化金融空间布局,推动区域金融改革

 

做强成都金融极核,提升金融服务能级。支持成都市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契机,增强西部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厚植金融产业发展优势、提升金融资源集聚与辐射能力,打造国内一流、 国际知名的功能总部集聚中心、要素资源配置中心、金融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内领先的特色金融先行区、金融开放引领区、金融生态示范区。

 

推动成德眉资金融同城化,共享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势能。建立健全区域金融合作协调机制,发挥成都市引领带动作用和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特色优势,促进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流动。加强在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联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常态化融资对接活动。推动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交子金融“5+2”平台。支持4市商业银行互设分支机构,推动融资担保、小额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同城化。推动成德眉资信用信息共享,合力构建金融风险联防联控体系。

 

加强区域金融改革创新,推动五区协同发展。建立区域金融改革联动工作机制,支持五区结合当地实际、突出功能定位,形成各具特色、错位互补的特色金融发展布局。推动成都平原经济区金融业与其他片区协同发展,提升成都金融极核对全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川南经济区突出南向开放大通道建设,加强金融对临港经济、通道经济的支持力度,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南翼跨越发展。支持川东北经济区以转型发展为重点,加强金融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助力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川陕革命老区建设,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翼振兴发展。加大金融对攀西经济区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国际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川西北生态示范区依托绿色金融、乡村金融、文旅金融,加快推 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现代高原特色农牧业基地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区域中心城市围绕全省经济副中心建设,加快金融产业集聚,提升金融资源配置能力和金融综合服务能力,争创全省金融副中心。

 

第二节 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助推川渝协同发展

 

推进金融市场一体化。争取国家支持川渝两地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互设分支机构和跨区域提供服务。推动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夯实联动发展基础。协同推进移动支付体系一体化建设,提升跨区域移动支付服务水平。搭建金融综合统计数据共享平台,完善川渝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地方征信平台互联互通。联动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在川渝打造面向中西部的综合服务窗口。

 

推进金融服务一体化。积极争取全国性金融机构总部政策和资源倾斜,推动川渝金融机构在产品研发和金融科技等方面深度合作。推进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知识产权融资平台建设并跨区域提供服务。支持建立贷款联合授信机制,通过银团贷款、联合授信、债券联合承销、保险资金运用等方式,更好为川渝重大项目提供融资服务。推动在担保、不良资产处置、私募股权投资等领域跨区域合作。支持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川渝高竹新区、遂宁潼南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川南渝西融合发展试验区开展区域金融合作,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推进金融监管区域合作。推动川渝在金融立法、政策制定等方面的合作,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跨区域、跨市场、跨行业监管合作。完善两地金融风险监测体系,搭建金融风险信息共享合作机制,强化金融风险联防联控。建立跨地区金融纠纷非诉调解机制,探索建立两地调解与仲裁、诉讼对接机制,健全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制度。

 

第三节 开展“一带一路”金融服务,打造内陆金融开放高地

 

支持成都市建设“一带一路”金融服务中心。推动建设成都“一带一路”金融资产交易服务平台,开展集金融资产信息登记、 交易结算、运营管理和创新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金融综合服务。依托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拓展中欧、东盟地区贸易通道金融服务,扩大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铁路贸易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中的应用。发挥成都市在西部地区财富管理行业的领先优势,开展面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财富管理业务。

 

提升金融业双向开放水平。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引进来”,依托中日(成都)城市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开放合作示范项目,加大支付清算、合资证券公司等外资金融机构招引力度,积极吸引外资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在我省落地。鼓励我省金融机构“走出去”,积极拓展海外业务,增强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能力。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与外资金融机构在股权、业务等领域开展战略合作,提高我省金融机构参与国际竞争能力。

 

加强跨境金融服务创新。加快建设与自贸试验区相适应的本外币账户管理体系,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试点。探索在自贸试验区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 投融资服务。积极开展“一带一路”国际多式联运示范,推广多式联运“一单制”。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贷款、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等业务。推动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 提升跨境贸易融资与支付结算便利化水平。积极争取合格境外有 限合伙人(QFLP) 、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推进跨境投资外汇管理、跨境资产管理等跨境投资管理创新。

 

第六章 构建金融安全屏障,有效防控金融风险

 

统筹金融发展与安全,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快推进金融法治体系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强化金融 监管协作与监管科技应用,稳妥推进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提升金融治理现代化水平,打造内陆金融安全高地。

 

第一节 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构建良好金融生态

 

推进金融法治建设,夯实风险防控制度基础。按照中央金融管理统一规则,推进所有金融活动依法全面纳入监管,落实金融业务持牌经营、特许经营原则。推动《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完善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规则,构建地方金融法制体系。结合我省实际制定《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地方性配套规定,健全省、市、县三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加强地方金融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力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争取设立金融法院,推进金融案件集中管辖、专业审判。

 

完善金融征信体系,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支持将“天府信用通”平台打造成为全省企业信息共享、企业信用价值挖掘、银企融资对接、政银企业务协作的综合平台。推进金融领域“ 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红黑名单”主体的认定标准和退出机制。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规范发展第三方征信、信用评级机构,充分发挥征信评级在企业投融资过程中的导向作用。

 

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打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建设金融教育示范基地,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信、来访、网络投诉等多渠道投诉维权网络,健全自行和解、外部调解、信访调处、仲裁、诉讼等多元化解决机制,及时有效解决金融消费争议。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调机制建设,建立跨领域的金融消费者教育、金融消费争议处理和监管执法合作机制。

 

第二节 创新地方金融监管模式,推动金融安全发展

 

完善金融监管协作机制,提升金融监管效率。健全四川省政 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地方金融监管重大问题。推动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四川省)和四川省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加强中央和地方在金融监管、风险处置、信息共享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协作,进一步压实金融机构、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责任。各级金融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金融监管工作。推动构建跨部门、跨区域金融监管协作机制,完善跨部门、跨区域金融风险联防联控应急预案。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建立金融监管部门与行业自律组织定期会商与信息共享机制,健全日常合作机制和重大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处理机制。

 

加强监管科技建设,提升金融风险识别能力。深化金融科技在监管领域的应用,完善监管信息采集机制,推动金融监管部门数据信息共享。优化四川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完善地方金融组织监管预警平台,提升金融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优化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改进金融风险评测模型,提高科技监管效率。坚持守正创新的监管理念,推广金融科技“监管沙盒”,打造包容、审慎、普惠的金融科技发展环境。

 

第三节 完善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提升风险化解能力

 

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有效化解金融风险。积极防范化解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新兴金融业态风险,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完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和协同联动处置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深化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防控,稳妥推进高风险机构处置。加强债券违约风险、私募基金风险、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风险、高比例股票质押风险、退市风险的防范处置。督促地方交易场所依法合规经营,积极稳妥处置遗留问题和风险,防控增量风险。

 

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提升金融风险化解效能。充分发挥各类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专业机构处置不良资产的作用,通过市场化债转股、并购重组、不良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交易场所建立不良资产处置平台,开展不良资产处置信息发布、交易撮合、交易融资等综合服务。积极争取不良资产跨境转让试点,引进外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

 

强化金融风险问责机制,推动金融风险责任落实。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我省金融风险问责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责任,督促金融监管部门、地方政府、相关市场主体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问责实施办法,及时精准问责,确保问责的严肃性与公信力,强化风险问责警示教育作用。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国有金融机构党的建设,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巩固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加强地方金融系统领导班子建设,严格选任标准,加强干部交流,强化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的监管。强化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节 强化政策支持,增强发展动力

 

建立健全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金融牌照引进培育、金融产业集聚发展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优化政策激励金融、金融支持产业的政策传导机制,加强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协同联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第三节 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人才集聚

 

依托“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加强对金融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高层次金融人才享受子女入学、人才安居、医疗保障等相关政策,优化金融人才发展环境。依托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西部金融中心高端智库。支持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省内高等院校发挥专业优势,加强紧缺金融专业人才培养,开展金融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建设与金融强省目标相匹配的多层次金融人才队伍。

 

第四节 做好宣传引导,推动规划落实

 

多渠道开展规划宣传,凝聚共识,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推动省级相关部门和市县政府围绕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任务和举措,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加强组织协调,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跟踪评估,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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